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差1分钱是怎么回事
二、什么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6〕116号)第三条: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需要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二)由纳税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需要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
三、注意事项
1.全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在12万元以上的,无论取得多少外币现金收入都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2.未达到起征点的,也须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